「光復元朗」保安藏辣椒噴霧囚4月 官強調法治社會不容暴力

林達榮被搜出一支含辣椒素及異丙醇的噴霧瓶。

保安員林達榮(25歲)於去年3月1日「光復元朗」行動中,被搜出一支含辣椒素及異丙醇的噴霧瓶。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今於屯門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辯方擬提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法官判刑時指,人民素來享有和平集會及遊行的自由,但法庭須向公眾傳遞清晰訊息,法治社會不容使用暴力。 辯方今呈上多封由林的親友、前上司、社工等人撰寫的求情信,指林於小一時曾被評定為輕度弱智,但為人孝順、勤奮,與人相處融洽,而且活躍於義務工作。求情又指案中噴劑不會對人體造成永久傷害,嚴重性遠低於一般案例。案件令他失去工作及保安牌照,已是深刻提醒。 裁判官指出,噴劑瓶並非市面上能買到,認為被告早有預謀,而當時現場人數眾多,若使用會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 法庭記者:黃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