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高級助理認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 判囚半年

前年7月1日晚上發生刺傷警員事件,翌日有人於網上發布煽動性的言論,涉案3名男女被拘控,其中35歲男入境處高級助理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入獄半年。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被告明顯受到男子自刎身亡的時間影響而犯案,被告開啟帖文後留言推廣,提升激進程度,不過他並非名人,不足50人回應其訊息,亦無具體計劃煽惑情節如何發生,以及無證據顯示有人因而襲擊警務人員。 法官認為,本案嚴重程度較案例輕微,另案涉及多項控罪、犯案人數多於一人、群組成員人數較多等,本案量刑起點定為10個月,考慮到被告因案件失去工作,選擇認罪有悔意,且將要與年幼女兒分隔一段時間,今次教訓後已有所成長。 被告趙浩楠被控於於2021年7月2日,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