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旁聽師」法庭內發表煽動文字罪成 分別囚1年及3個月

兩「旁聽師」涉法庭內發表煽動文字 今被裁定罪名成立
兩「旁聽師」涉法庭內發表煽動文字 今被裁定罪名成立

2名男女「旁聽師」被指今年初在法院旁聽鄒幸彤煽動參與六四集會案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其中綽號「牧師」的男被告彭滿圓另涉嫌在網上平台持續發布煽動影片,被控多1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2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天(27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裁定2人所有罪名成立,「牧師」被判囚12個月,須即時服刑,他今早表示打算上訴;女被告被判囚3個月,她獲准發5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59歲男被告彭滿圓及68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他們共同被控1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他們於今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彭另被控作出1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鄭官首先裁定彭在「牧師和你顛」頻道之中,8段控方指控有關煽動的影片內,6段都有意圖貶低法官,例如被告指法庭不講法律,在討論法官禁止特定衣著或口罩的人士進入法庭影片中,將真假難辨的消息當成事實;法官指出辯方律師法律觀點錯誤,就被說成法官言行不當侮辱律師;在討論拍手事件的影片中,被告選擇性地演繹庭內發生的事情,內容偏頗,明顯抵毀裁判官。鄭官認為被告主觀及選擇性地貶低法官,肯定有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裁定彭罪成。

就2名被告在法庭拍手事宜,裁判官同意比對閉路電視片段後,3名控方證人的確都講錯了彭的衣著,因3人都表示彭當時穿長袖衫戴黑口罩,但片段拍到被告走出3庭時身穿短袖衫戴白口罩。惟鄭官認為被告大有可能在離庭期間脫下外衣和口罩,加上本案爭議點並非彭的身分,即使衣著外貌描述與片段不符,亦與本案無關。鄭官指,彭當日說出「良知呀你跌咗,閣下」等說話,完全是公開及當面地指責裁判官沒有良知。當時裁判官已裁定該案被告鄒幸彤罪名成立,進入求情階段,此情況下,裁判官禁止被告人發表政治宣言,下令警方記錄干擾法庭程序人士的姓名是合情合理。被告在案件審理期間於法庭內貶低裁判官,絕不是一時失言,必定具煽動意圖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另外,鄭官信納控方證人口供,根據錄音顯示趙當天曾在法庭說出「有尊嚴呀,亂咁判」、「無法律而家」及「包青天嚟審喇」等說話,必然是指責裁判官不公正,而當時已有2次拍掌事件,裁判官已發出警告,但趙在此情況下仍然眾目睽睽批評裁判官,絕非一時失言或宣洩情緒,具煽動意圖,因此裁定2人罪成。

趙的律師求情指,上一輩對六四事件有強烈看法,被告只是一時衝動表達意見,並非有預謀的煽動行為。彭親自陳情指,他被判罪成,表面上是打敗仗,然而從守護良知、捍衛自由、守護人權方面是得勝了,並指自己會欣然接受刑期,在獄中承擔監獄牧師的使命。鄭官判刑指,彭持續在網上公開發言,攻擊司法人員,減低法庭公信力、踐踏法庭尊嚴。彭的影片瀏覽數量高達9千人次,可能當中有人誤信他所講的就是事實,因而產生徧見,決定就煽動影片所涉控罪判囚10個月。至於法庭拍手事件,鄭官信納這是單一事件、沒有預謀,但法庭要考慮當時正在處理一宗多人關注的案件,決定就此項控罪判囚3個月,彭期中1個月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12個月。

案件編號:WKCC92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