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泰前機組人員違防疫規定外出罪成 各判囚8周

國泰航空2名前機組人員,去年12月涉嫌在港隔離期間違規聚餐及外出,導致Omicron變異病毒株流入社區。兩人否認3項控罪,早前被判罪名成立需要還柙,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監8個星期。 首被告是46歲馬來西亞籍的黃昱龍,被控於或約於去年12月25日沒有遵照醫學監察通知書指明的條件進行自我隔離。次被告是45歲中國籍的劉諾宏被控兩項相同罪名,涉案日期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說,兩名被告外出活動沒有必要,亦未能證明兩人真誠地誤信行為合法。案件定罪後,控方再傳召專家證人、衞生署高級醫生作供,指兩名被告病毒基因排序相同,極可能是互相傳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