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成在職孕婦及母親遭歧視

【星島日報報道】本周末是母親節,但原來不少母親及孕婦在職場受到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研究發現,每五名受訪在職懷孕婦女及母親中,便有一人遇不平等對待,例如不能請病假作產前或產後檢查、遭同事不禮貌對待等,在零售、飲食及酒店等長工時行業情況較普遍。平機會提醒僱主,拒絕讓員工請病假作懷孕相關檢查,可能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條例》,會考慮加強公眾教育。 產婦檢查竟不能請病假 平機會去年九月進行「中小企懷孕歧視狀況及對在職母親負面看法」研究,訪問約一千五百名正在懷孕、在過去一年曾生育或育有六歲以下子女的中小企女性僱員,以及約五百位中小企僱主。 調查發現有兩成二,即每五人中便有一名受訪懷孕婦女或在職母親,在懷孕、放產假,或產後復工一年內,遭不良好對待,包括不能請病假作產前或產後檢查、遭同事不禮貌對待等,零售、飲食及酒店等長工時行業較常出現懷孕歧視。 另有一成半僱主認為,懷孕員工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如需增聘人手暫代放產假員工、為其他員工帶來麻煩等;有近一成則認為有正面影響,如懷孕員工變得更成熟、不會輕言辭職等,但只有一成七受訪中小企有實行家庭友善措施。 平機會促政府資助請替工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科總監朱崇文表示,現時僱傭條例列明懷孕僱員只需出示醫生證明及累積足夠有薪病假,因產前、產後檢查等缺勤可作病假計算,否則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條例》。平機會又建議政府成立基金資助中小企聘請替工,並在歧視條例中加入條文保障產後婦女可重返崗位,並考慮透過教育,改變僱主對懷孕婦女的負面觀念。該會過去五年共接獲一千四百三十五宗有關性別歧視投訴。 拒評「女士之夜」會否豁免 早前酒吧業舉辦「女士之夜」被法庭裁定性別歧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稱會邀請平機會考慮檢視有關條文。被問到會否訂立豁免,朱崇文拒評論個案,但認為豁免應早在立法階段的諮詢期提出,平機會只是執法機構,豁免要求應由政府提出。 此外,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 前日約見平機會主席陳章明,團體引述陳在會上答應五項訴求,包括出席月中的國際不再恐同日集會,以及討論是否為政府推出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設時限。記者 楊詩彤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