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申請 需分3次領取

八達通申領消費券的市民需分3期領取消費券。
八達通申領消費券的市民需分3期領取消費券。

【本報訊】港府派發電子消費券方式改完又改,市民無所適從。去年港府派發5,000元消費券時,最多人選用的八達通需分3次領取,先分兩次各取2,000元,用畢再取「尾數」1,000元。但港府今年4月發放首階段5,000元消費券時,八達通用戶第一時間獲發4,000元,用畢再取「尾數」1,000元。但現時第二階段5,000元消費券,港府又將八達通發放安排變回去年的「2+2+1」。當局解釋兩階段消費券的政策目的有異,故發放安排不同。

新登記分4次

第二階段下,市民用八達通領5,000元消費券,8月7日可獲發2,000元,10月1日再獲發2,000元,悉數用畢4,000元後的翌月16日可領「尾數」1,000元,而「尾數」最快12月中「到手」,最遲明年4月中領取。其餘電子錢包用戶則8月7日獲發2,000元,10月1日再取3,000元,明年2月28日到期。

至於新登記可領10,000元消費券的市民,八達通用戶分4次取錢,8月7日、10月1日及12月1日各獲發3,000元,用畢後最快明年2月中取「尾數」1,000元,最遲明年6月中領取。其餘電子錢包用戶則於8月7日及10月1日各取3,000元,12月1日取餘下4,000元。

對於八達通改為採用去年的「2+2+1」方式發款,當局解釋,今年兩個階段消費券的政策目的有異,首階段希望扶助市民面對困境,次階段則希望促進消費令經濟恢復;又指八達通覆蓋範圍很寬、商戶都很多,電腦系統調節所需的工作多,不希望延遲派消費券,因此改回分3次發放安排。

港府今次加入PayMe及BoC Pay為新領取方法。
港府今次加入PayMe及BoC Pay為新領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