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戶買居屋 房會研收緊機制

【本報訊】大埔龍尾村碎屍案揭發死者前家翁手持價值逾7,000萬元豪宅,仍可綠表買入居屋,事件引起社會嘩然及關注。事後房屋局稱正檢視及考慮收緊公屋租戶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的安排,惟如收緊仍有待香港房屋委員會開會後決定。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事件引發關注,源於有公屋居民擁有物業,毋須申報有無其他香港物業亦可買居屋。她指按目前的富戶政策,若公屋居民在港擁有私人物業就應遷出單位,政策亦希望他們申請居屋後,交還公屋單位予有需要申請者。

料不影響今年居屋推售

對於公眾輿論認為相關政策需要檢視及收緊,黃碧如對此表示同意,但指若房委會檢視後認為需要申報資產或物業,對於如何處理這些資料、資產或物業是否代表不合資格申請居屋、當中如何劃線等情況,委員都必須小心考慮。

她補充,應該短期內就會將這個政策作出一些檢討,看看是否需要收緊,以及計劃如果要收緊,希望在下次推出今年度居屋銷售時,會將收緊措施納入申請程序中。如果要做檢討,會在推售居屋的預備工夫時同步進行,所以應不會影響推售今年的居屋推售日期。

黃碧如又認為,有資產或物業是否代表不合居屋申請資格,當中如何劃線等均須小心考慮。現時公屋居民上樓後10年才需要申報資產,之後每兩年進行一次,她認為可以檢視是否需要收緊,但應縮短至多少年,亦是由委員會討論。她提到現時房委會每年回收的公屋,有一定數目屬居民購買居屋或綠置居後交回的單位,相信公屋居民擁有私人住宅或豪宅的數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