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姦親女案續審 辯方指事主稱被姦後仍開心合照

【on.cc東網專訊】六旬男子被指於2020年2次強姦及1次非禮回港避疫19歲女兒之案件今天(5日)於高院原訟庭續審,事主X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事主早前曾投訴,在涉案指控發生前,在上海已遭被告2度強姦,更被奪去初夜。辯方大律師指此事根本沒有發生,更拿出多幅X聲稱在首次被姦翌日所拍的照片,指X仍面帶笑容與被告合照,但X稱照片是被告逼她拍攝,並要她「快啲行過去笑住影相」。

案發時60歲的被告被控於2020年3月18日至31日、及同年4月某日在香港強姦女兒X,另於同年4月某日在香港非禮X。現年22歲的X被辯方問及,她指稱在2020年1月,在上海於酒店內2度被姦的事。辯方指當時他們一家計劃到南韓旅行,但因被告要到上海出差,故X母親建議被告帶X一同前往。X指她沒聽過母親有此建議。辯方讀出X先前錄取的口供,指在1月4日晚上,被告公幹回酒店房後走近她睡床,並聞她的頭髮及體味,且以金錢及住宿方面威脅她就範,又稱要趕她出酒店。辯方質疑為何不即時報警,又指如其說法屬實,被趕離酒店房對她實更安全。X回稱稱「當時咁突然,咁恐怖,我唔可以咁快反應到」,故沒有想過離房,只在事後不斷哭泣。

辯方其後拿出多幅照片,指是X稱首次遭強姦後翌日在上海4處不同地點拍攝,當中有X的獨照與被告合照及自拍照等。辯方指當時X「笑得好靚」,更曾做V字手勢,不似曾遭被告性侵犯。X則稱「開心會笑,但笑唔代表係開心」她稱忘記何時拍照,但指是被告逼她「笑住」拍照,並非她自願拍下。不過她承認當日確與被告從酒店外出,但回酒店後的晚上又再遭被告強姦。

案件編號:HCCC 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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