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控方續陳詞 稱戴耀廷曾在報章撰文談攬炒十步

民主派初選案續審,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16人不認罪。 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時指,首被告戴耀廷於2020年4月,在當時的《蘋果日報》刊登《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提到第一步是政府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資格,民主派由Plan B繼續參選;第二步因中聯辦及港澳辦等干預,刺激更多人投票支持民主派及配合策略投票,令民主派取得35席或以上;第三步預計當局開展司法程序取消民主派議員資格;第四步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所有撥款申請都被否決,政府只能維持一般運作;第五步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預計特首解散立法會,並以臨時撥款方式維持政府運作。 至於第六步立法會需要重選,民主派或要派出Plan C參選,因Plan B也可能被取消資格;第七步立法會再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辭職及政府停擺;第八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把國家安全法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下屆特首由協商產生等;第九步香港社會街頭抗爭變得更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第十步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控方說,戴耀廷等人在同年6月3日舉行記招,向公眾講解初選計劃、時間表及詳情,並估算需眾籌350萬元作開銷。案中42名被告連同他人共組成了52張候選人提名名單參與初選,公開承諾支持初選目的及受其結果約束。其後眾參選人簽署初選提名表格,並存入1萬元按金確認,之後獲發收據。 控方又指,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戴耀廷之後曾開記者會說《港區國安法》下初選依然合法,又指「35+」只是協調。 案中16名不認罪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