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續審 控方讀何桂藍等3份同意事實

民主派初選案續審,不認罪的16人,控方繼早前讀出13人的同意事實後,今日讀出餘下分別屬於何桂藍、林卓廷及黃碧雲3份的同意事實。 其中林卓廷及黃碧雲的版本各自只同意個人事項,包括參選初選、提交提名表格、選舉工程單張文章及片段、出席各自選舉論壇以及證物鏈等事項,未有同意任何涉及其他被告、涉案人士或組織的事項。 至於何桂藍的版本,未有同意除教授身份外任何涉及戴耀廷的事項,也沒有同意「墨落無悔」立場聲明書或2020年7月15日抗爭派記者會相關事項,亦沒有同意證物鏈或警方2020年12月24日獲批的提交物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