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曾錦榮承認虛報選舉開支被判囚兩個月

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在2020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提交載有虛假資料陳述書,他早前承認全部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 裁判官在判刑前指出,法庭收到由市民提供的兩封信件,以表達對被告過去求情時的意見,但因信件不是由控辯雙方提供,在法律上不能夠一併考慮,報告表示可建議判處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控方指出,本案具嚴重性,希望法庭不會判處社服令,改為考慮其他刑罰。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求情時表示,已還押十多天,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讓他執行社服令,他即使明白這不是很好的理由,但將來有工作需要完成,加上他已明白控罪嚴重性,冀判處社服令。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說,考慮控罪、案情、文件及所有報告內容,被告亦認罪初犯,但同意本案性質嚴重,每項控罪以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就兩罪共判囚2個月。 28歲曾錦榮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訛稱24000元選舉開支聘請3名選舉助理,被廉署起訴「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罪。在2020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提交載有虛假資料陳述書,他早前承認全部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 裁判官在判刑前指出,法庭收到由市民提供的兩封信件,以表達對被告過去求情時的意見,但因信件不是由控辯雙方提供,在法律上不能夠一併考慮,報告表示可建議判處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控方指出,本案具嚴重性,希望法庭不會判處社服令,改為考慮其他刑罰。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求情時表示,已還押十多天,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讓他執行社服令,他即使明白這不是很好的理由,但將來有工作需要完成,加上他已明白控罪嚴重性,冀判處社服令。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說,考慮控罪、案情、文件及所有報告內容,被告亦認罪初犯,但同意本案性質嚴重,每項控罪以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就兩罪共判囚2個月。 28歲曾錦榮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訛稱24000元選舉開支聘請3名選舉助理,被廉署起訴「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