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九龍遊行非法集結案 區倬僖等5人求情冀輕判

前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案,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判刑。 首被告謝煒洛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身體欠佳,不宜判入勞教中心,又指他品學兼優。律師提到,案件源於社會事件,並無任何贏家,全部被告均是受害者,希望法庭透過判刑表達包容及寬恕的訊息,判處較輕的刑罰。 第二被告區倬僖的代表律師表示,判入勞教中心是其中一個選項,而被告未來仍要上學,希望盡快返回校園,不介意被判處短期監禁。律師表示,本案相對較輕微,期間無出現對峙場面等,希望法庭考慮輕判。 第三被告胡耀生的代表律師表示,49歲的被告已失去工作及長俸,是最大的懲罰,重犯機會是零,希望法庭輕判。 至於第四被告梁聲駿的代表律師說,勞教中心報告正面,他亦是一名孝順、良好的年輕人,中大校董亦為他撰寫求情信,希望法庭從輕處理。第五被告楊卓穎的代表律師指,被告熱心服務社會,而報告亦建議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