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職警官涉嫌非禮、危駕及襲擊等 下月15日再訊

已停職的沙頭角分區前指揮官陸振中涉嫌去年,在聯和墟非禮一名女子,並於翌月亦涉嫌危險駕駛及襲擊另外3名男女,被控猥褻侵犯、危險駕駛等7罪。 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15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陸振中,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一項危險駕駛罪、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去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樓的傷殘人士洗手間內,猥褻侵犯一名女子。 被告涉嫌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鳴路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另外,涉嫌同日同地襲擊一名女子、意圖使一名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襲擊另一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