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女記者認政總外藏毒裸跑 否認妨礙特務警察受審

【on.cc東網專訊】一名曾任職《蘋果日報》的前女記者涉嫌於去年7月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因而被警方拘捕。她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管有危險藥物及妨礙共3罪,早前被告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罪,今日(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就其餘2罪受審。她今天於開審前,再承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只餘下妨礙罪須審訊。今天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並已作結案陳詞,暫委裁判官何慧嫻把案件押後至6月20日裁決,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4歲報稱文員的被告鍾梓儀,被控於2021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上述公眾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及管有危險藥物,即1個膠袋載有6.72克草狀大麻及一支捲煙載有0.16克草狀大麻;以及妨礙任何其他人,即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

追截被告的丁姓特務警察作供表示,當日他負責看守政府總部近龍和道的車閘入口。他看見一名女子由該入口進入政總範圍,於是上前追截。他於庭上認出被告就是當日衝入政總封鎖範圍的女子。他稱追截期間被告一路跑一路脫去上衣至裸露上身,於是繼續警告和追截。被告之後在近夏慤道出入口位置停下,證人擔心被告會做出傷害性的行為,因此用胡椒噴劑向被告噴了一下。而被告就繼續脫去下身衣物,大叫「好痛」,隨後警方支援到達,當時被告已全裸。丁在辯方大律師盤問下表示,當日被告不斷自言自語,不肯定她是否精神異常。另一名袁姓警長表示,她是支援到場的唯一女性警員,安撫被告情緒。她認同被告當時情緒不穩丶神志不清及語無倫次。而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在等候救護車到場期間,被告一度攬住上述女警。

辯方則傳召2名公立醫院醫生作供。他們都在醫療報告指出,被告在被捕後對大麻的尿液測試呈陽性。被告在送院後,2人都見到被告情緒激動。辯方在結案陳詞指,被告進入政總封鎖範圍,由一個出入口跑到另一個出入口,這對特務警員造成不便,但並無影響他執行職務,亦無威脅政總範圍的安全。而被告在被捕當日送到醫院時,需要注射化學鎮靜劑作穩定情緒。在留院一日後,她仍然會對空氣說話及無緣無故地哭。律師因此指被告當時不知自己在做甚麼,請求法庭就妨礙罪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27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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