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籲僱主預先訂明員工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

一號戒備信號生效,天文台表示會在中午至下午二時改發三號強風信號。 勞工處提醒僱主為避免爭拗及混亂,應盡早預先訂明員工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 處方說,僱主應確實評估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必要人員的需求,並只要求絕對必需的人員在惡劣天氣下上班。當天氣情況繼續惡化,公共交通工具即將暫停服務,僱主應盡快讓僱員提早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