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就立法強制舉報虐兒諮詢社福界 與會者關注機構責任

【Now新聞台】政府就立法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舉辦首場社福界諮詢會,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說,局方建議刑事責任只針對員工,與機構無關,或會造成不公。

一名5歲男童,上周六疑遭虐待致死,引起關注。

社署資料顯示,本港今年首半年錄得689宗虐兒個案,較去年同期升5%,也較前年同期多逾300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主持社福界諮詢會,計劃明年初就強制舉報虐兒提交立法草案,規定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例如幼兒中心職員、社工、教師或醫護人員,若有合理理由懷疑,18歲以下兒童受虐必須向警方或社署舉報或者轉介跟進,否則屬違法,最高可監禁3年或罰款5萬元。

與會的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草案建議違法責任只針對員工,與機構無關,員工關注可能出現機構阻撓舉報的情況。

狄志遠:「若只讓員工負最終的法律責任,但他在機構環境工作,而機構無論上司或政策裡不清楚列明怎樣做,令前線員工身陷犯法處境,我相信這個較難接受。機構同事或上司基於某種原因,阻撓或拖延個案舉報,應同樣有刑事責任。」

他又提到局方建議要在合理時間內舉報,但沒有明確定下時間。

狄志遠:「若能一見到情況,很明顯見到受傷害,即刻舉報,時間是越快越好,但涉及了解或安排需要深入一點,我覺得一個月內舉報,較為合理。」

狄志遠說,相信立法會容易就條例達成共識,希望局方加快在年底提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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