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車禍的士司機提堂 案件押後至5月再訊

85歲被告倪蔡儂被控於本年3月5日,於北角炮台山道與英皇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的士,引致兩名途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港台圖片)

涉及日前北角炮台山道車禍的85歲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下令被告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被告獲准保釋。

85歲被告倪蔡儂被控於本年3月5日,於北角炮台山道與英皇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的士,引致兩名途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以現金50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以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駕駛執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