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潛入將軍澳廣場刑毀餅店 17歲少年判入勞教中心

【on.cc東網專訊】5名少年被指在前年深夜闖入將軍澳廣場並破壞1間糕餅店,事後被警方拘捕。其中1名17歲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至今天(1日)被判入勞教中心。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被告的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均顯示其有悔意及合適,並建議進入勞教中心,遂接納報告建議判刑。

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但今天被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17歲被告案發時只有15歲,他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刑事毀壞將軍澳廣場的「東海堂」餅店。案情指,涉案餅店職員於案發日上班準備開舖時,發現店內枱櫈東歪西倒,地上遍布石頭。有地板及餐枱被熏黑、2部收銀機的屏幕爆裂、1部八達通閱卡器及1部電子條碼掃描器被破壞致不能運作、1道木門及1個櫥窗膠櫃有破損,由事件引致的清潔、更換及維修費用達40,140港元。而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及其餘數人在凌晨破壞店舖之過程。

今日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受朋輩影響而犯案,本案案情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告亦沒有參與縱火。他無犯罪紀錄及認罪,犯案時只有15歲,期望法庭可以寬大處理,讓被告更生改過,早日重投社會。辯方指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的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均指其合適。被告希望法庭可判其進入更生中心,盡快重投社會工作,過平常生活。法官判刑指,案件發生於2020年8月,屬於反修例事件的尾聲。法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是有預謀犯案,身穿黑衣及戴口罩,針對不同政見的人或店舖,施以帶有仇視、恐嚇的「裝修」行為,看似黑社會尋仇。法官指被告來自破碎家庭,此對其成長和心理有影響,被告原是品學兼優的學生,在父母離婚後成績一落千丈。被告在社會氣氛、互聯網渲染和朋輩影響下,缺乏父母管教,誤入歧途。法官最後指此類案件必須從嚴處理,但在讓年輕人接受應得懲罰之餘,也要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

案件編號:DCCC 372-37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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