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庭申請被拒 法官:調查委員會及刑事程序已得出海難原因

【Now新聞台】2012年南丫海難死者家屬入稟要求召開死因庭,被高等法院駁回,法官認為從公眾利益考慮並非要解開每一種死亡原因的可能性,家屬對結果表示失望。

家屬在得悉法庭裁決後,離開高等法院。

南丫海難遇難者家屬趙炳全:「我認為應該還要有更多空間去解釋整個南丫海難事件當中細節,我覺得還未足夠,但奈何這樣的判決,已經可以說走到掘頭路了。」

3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指,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仍有不足,而警方的調查是在報告之後完成,加上這十年來找到更多資料,包括涉事船隻並無水密門等。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中指,認為政府成立的事故調查委員會探討了海難成因,是與船隻設計及設備有關,及後的刑事檢控程序已充分得出遇難者是不合法被殺的結論;又指明白家屬想尋根究柢是很自然的事,但家屬提出再調查海事處的人員,希望找出特定人員作出了甚麼錯處,但事實上調查委員會已作調查,並在報告指出部門出現的錯誤,認為從公眾利益出發,並不需要如此詳細的資料。

而就海員長時間工作的問題出現新的證據,調查報告已提出相關問題,並作出妥善的建議,認為在如此長及複雜的報告中,永遠都有可能再提出新的改善建議。

高浩文認為,從公眾利益出發並不是要找出每一種死亡原因的可能性,申請一方以公眾利益為理據提出召開死因庭,在本案中未能足以說服法庭,所以駁回申請。

家屬表示,會再與律師團隊討論研究之後的行動,又指案件仍有許多細節涉及公眾利益,可以推動香港的海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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