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巴翻側釀一死兩傷 司機判囚42個月停牌5年

去年11月一輛九巴在大圍翻側,導致一死兩重傷。涉案九巴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兩項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2個月,停牌5年。 被告是59歲黃永強,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表示,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具18年駕駛巴士經驗,求情信亦指他是一名謹慎的駕駛者,但法庭需就危險駕駛罪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被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駕駛者,將乘客性命置於危險當中,亦對死者家人帶來心理創傷,屬加刑因素。 法官又指,巴士在撞向分岔路口石壆前,被告曾經點頭和搖頭約16秒,而翻看閉路電視,被告當時合上眼睛,雖然被告在撞上石壆前一刻有張開眼睛,但被告的確有瞌睡情況。而且被告駕駛該路段巴士多年,對路線非常熟悉,當日路面狀況良好,亦沒有事物阻礙他的視線,因此並非一時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