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34宗涉語文課程投訴 消委會籲勿輕信口頭承諾

消委會去年接獲134宗涉及語文課程的投訴,主要涉及銷售手法、課程質素,以及合約條款等不同範疇。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報讀不同課程前應多作比較,簽署文件前亦須細閱條款和細則,若有不清晰的地方應立即向職員查問,切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作決定。交易後,應保留所有單據和相關紀錄。 消委會接獲的其中一宗投訴,投訴人在書展獲一間院校職員推銷一個屬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英語課程,接受入學水平測試後便可報讀,並一筆過繳付約26500元學費。投訴人完成首節課程後認為內容太過簡單,因此提出退學及退款申請,但未獲院校同意。 投訴人後來發現,當要向基金申領發還基準試考試費用時,需向基金提供繳付考試費的證明,但該院校發出的收據無列出各細項。基金亦要求院校需要以「按月等額」形式收取學費,即是如課程為期多於一個月,應將學費按修讀課程所需的月數分期,但院校卻一筆過收取所有學費,做法或有違基金規定,院校職員更曾經要求投訴人簽署一份聲明,其中一點指出課程原定只有一個月,因應投訴人要求延長課程,院校會維持一筆過收取學費。 投訴人懷疑院校意圖以此聲明迴避基金要求,向消委會求助。經消委會調停後,院校最終願意只扣除手續費,另退款約25000元,投訴人最終接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