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示威3被告囚1至3周 葉寶琳感震驚意外

葉寶琳(持咪者)。林金展攝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時,「土地正義聯盟」成員葉寶琳與「香港人優先召集人」張漢賢(42歲)及社運人士黃根源(25歲)在立會大樓不遵守秩序,早前被判「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罪名成立。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葉監禁兩周,張監禁1周,黃監禁3周。 3人即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葉寶琳准以3千元保釋等候上訴,張漢賢則准以2千元保釋,另外,黃根源亦准以3千元保釋。 裁判官判刑時指,儘管3名被告表達正當訴求,但亦會因為其非法手段而大打折扣,可能可以得到一時的閃光燈,但會令公眾放在違反的罪行上。 葉寶琳在判刑後,在庭外稱感震驚及意外,當時只在立法會大堂和平示威,但卻受如此重判。儘管對判刑感到無奈,但強調會繼續反對發展東北。 法庭記者:蔡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