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判囚14年 王林清上訴被駁回

最高人民法院前法官王林清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月初就王林清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一審,他被判監14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法院指,在2008年至2018年,王林清利用職務便利條件,單獨或夥同他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理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律師和單位近2200萬元財物。另外,一間能源投資公司牽涉一宗地質礦產勘察合同糾紛案,王林清在2018年以借閱、偷拍等方式,非法獲取案件的大量法律文件,提供給該公司一名負責人,其中有5份屬於機密級國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