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諮詢結果 數日內公布

【經濟日報專訊】港交所(00388)就「有關建議設立創新板的框架」諮詢,計劃於下周五(15日)公布諮詢結果,並會述及同股不同權的下一步發展,及建議多項保障投資者措施。 由於金融領導委員會已拍板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的方向,故諮詢總結亦會就此提及同股不同權的具體落實建議。港交所發言人未有回應諮詢總結的時間表,僅表示:「我們會快將公布諮詢總結。」 上市門檻 研不採用劃一標準 據悉,在上市門檻方面,對於新上市的同股不同權公司、無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來港作第二上市的同股不同權公司,在市值及其他財務要求上,均會有不同的上市規定,而非對全部同股不同權企業均採用同一標準。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偉明認為,本港引入同股不同權的做法正面,特別是若果能成功吸引到具規模的同股不同權企業來港上市,將能加強投資者的興趣,做到活化二手市場的效果。 出售後失特權 投票權設上限 至於在保護投資者措施方面,由於同股不同權被視為有損小股東權益,加上香港未有集體訴訟的法理背景下,故監管當局已研究多項保護措施,包括(一)建議設立日落條款,在特定時限後同股不同權股份會失去特權、(二)出售同股不同權股份,該批股份將失去較多投票權的特徵、(三)為同股不同權企業設特定編號,以資識別,以及(四)同股不同權股份所相應投票權設有上限等。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認為,若果加入太多投資者保障或令同股不同權失去意義,但強調亦要有一定的制衡。他建議,同股不同權企業的獨立董事人數應該增加,「每1名執行董事要有2名獨立董事的比例。」同時,具較多投票權的股份不能在選舉獨立董事中投票,以便加強董事會的監察能力。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已率先披露香港在引入同股不同權的時間表。他當時透露,在港交所於本月公布諮詢總結後,將會與證監會就相關《上市條例》的修訂作研究,並於明年3月再向市場諮詢,目標於明年上半年完成,於下半年開始接受同股不同權企業申請來港上市。
更多經濟日報網站內容, 請登入hk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