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漁護署人員揮鐵管 男子認襲擊刑事恐嚇罪下月判刑

政府去年因應疫情關閉郊野公園的燒烤地點及營地,一名男子在清水灣燒烤場燃點煮食爐被票控,之後揮舞鐵管恐嚇漁護署人員,糾纏期間推跌對方。被告早前承認傳票控罪,罰款500元,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阻礙公職人員、普通襲擊及兩項刑事恐嚇,合共4罪。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於東區法院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兩名漁護署人員當日早上在清水灣郊野公園巡邏,因早前曾發生火災,不准市民攜帶煮食爐入內,該處亦不准露營。兩人看見被告與女朋友露營,警告後其女友收拾帳篷,被告則反而燃點煮食爐,兩人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以票控,但被告多次拒絕,之後從後褲袋取出一支30厘米長鐵管向天揮舞,令兩人受驚。兩人打算上前制服被告,期間被告掙扎,最終令到其中1名漁護署人員有輕微瘀傷及擦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及早認罪,非常有悔意,當時被告非故意傷人,只是打算推開對方,事後深感過意不去,為行為感到羞恥,希望向兩人道歉。 裁判官劉淑嫻表示,有公職人員執勤時受襲,法庭須嚴肅處理。 34歲被告陳瑋洛承認於去年11月25日,在將軍澳清水灣郊野公園風箏區,阻礙漁護署農林助理員執行公務;同日在上述燒烤場,襲擊另一人;以及威脅兩人,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導致兩人不要求他提供身份證及作出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