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覆核不設陪審團敗訴被追逾138萬訟費 律政司指按程序處理拒評論

唐英傑被追討逾138萬訟費。資料圖片
唐英傑被追討逾138萬訟費。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被判監禁9年及停牌10年。他曾就案件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均敗訴,另外申請人身保護令亦遭拒。律政司早前向唐英傑發信追討訟費,要求唐親身支付或寄支票到律政司大樓,估計唐合共有逾138萬訟費尚未支付。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律政司一直按照既定的法律原則及程序處理案件以及訟費事宜,不會評論個別案件的訟費事宜。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星島》指,一般來說,敗訴一方應支付訟費,但法庭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才決定是否作出訟費命令。而律政司一直按照既定的法律原則及程序處理案件以及訟費事宜,不會評論個別案件的訟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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