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十六條措施》

商經局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十六條措施》,涵蓋範疇包括知識產權保護、運營轉化、交流研討、宣傳教育和知識產權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商經局局長丘應樺表示,本港具備穩健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完善的法律及司法制度,並擁有高端科研和優質專業服務人才及網絡。《十六條措施》協助香港的知識產權開發者、企業及人才,在前海發展知識產權相關業務,開拓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另一方面支持前海的知識產權業界,利用香港獨特的優勢及平台聯通世界,進行知識產權貿易活動。 《十六條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支持香港的高校、研發機構及企業落戶前海;支持前海的技術轉移中心及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支持香港和深圳的相關仲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進一步推展知識產權仲裁服務等。 商經局與前海管理局表示,會建立知識產權合作推進機制,由前海管理局聯同深圳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與香港政府知識產權署、香港海關、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機構,成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小組,推動兩地知識產權的合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