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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學生動源成員涉違國安法被捕 暫不准保釋

【Now新聞台】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拘捕三男一女,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下分裂國家罪,四人暫時不得保釋,警方指被捕人士涉嫌在社交平台發布違法內容。

警方周三晚拘捕三男一女,年齡介乎16至21歲,分別送往田心、馬鞍山、元朗及屯門警署,四人暫時不得保釋。消息指,被捕人士是前學生動源的成員,包括召集人鍾翰林、前發言人何諾恆及何忻諾。

警方在周三下午採取行動,從網上片段看到,數名便衣警員在晚上到鍾翰林在元朗的處所搜證,其中一人自稱是「國安隊」的人,之後他被押解離開村屋,雙手被鎖上手扣,便衣警員檢走多袋證物。

警方指,被捕人士與最近在網上平台成立的一個組織有關,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包括組織或實施分裂國家及教唆或煽動分裂國家等罪名。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這個組織有他們自己的綱領,包括他說建立一個香港共和國,第二就是不設底線地去鬥爭,第三是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除綱領外,亦有宣言煽動其他人加入他們的行列。」

消息指,事件與一個叫「創制獨立黨」有關,上周二宣布成立,在Facebook有專頁,創黨宣言指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建立擁有實然主體的香港共和國,又指組織是由前學生動源在海外成員創立,而鍾翰林為「創制獨立黨」主腦,他與女友何忻諾和何諾恆,在Facebook涉及鼓吹港獨的訊息。

李桂華:「如果一些人,他告訴別人在國外進行宣傳關於違反國安法的話,即使他是在外國進行,我們亦有管轄權、有權力去調查這些案件,請大家要留意,因為根據國安法第36至38條中是有列明。」

警方指,並非針對任何團伙,而是針對實際行為,搜集的證據亦是在七月一日,即國安法生效後所得,會繼續調查事件,今次行動國安公署並無參與。

十二間大專院校學生會在社交平台發表聲明,表示會密切關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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