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建議推動人行分支機構改革

國務院提出「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建議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並推動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 根據方案,未來會撤銷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以及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區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等地設立計劃單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人民銀行縣市支行。至於人行北京分行則保留營業管理部牌子,上海分行與上海總部合署辦公。 另外,國務院建議按照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管理規定,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產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托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