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兩名空中服務員被裁定違防疫規例罪成還押

國泰航空兩名前機組人員去年12月涉嫌在港隔離期間,違規聚餐及外出,導致Omicron變異病毒帶入社區,被控三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背景報告。裁判官又說,案件嚴重,被告濫用機組人員特權導致他人受感染,考慮到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兩名被告需要還柙。 首被告是46歲馬來西亞籍的黃昱龍,他被控於或約於去年12月25日,沒有遵照醫學監察通知書指明的條件,進行自我隔離。次被告是45歲中國籍的劉諾宏,被控兩項相同罪名,涉案日期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