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取消原定遊行 李家超稱任何公眾活動必須守法

有婦女團體原定昨日發起遊行但最終取消。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任何公眾活動都必須守法,不可以破壞國家安全破壞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若有有任何不守法的行為,政府會依法追究責任。 他又說,組織任何公眾活動,亦有法律責任,要確保公眾活動安全有秩序,符合法律要求,聽從警方指示。任何人如果沒有信心、沒有能力或擔心做不到,便不應該組織公眾活動,因為他們要負上法律責任。 李家超表示,經歷過 2019年黑暴所帶給香港的傷痛,所以希望大家重視現時得來不易的社會安穩,任何表達意見的方法都必須守法。他又提醒表達意見可以考慮多種方法,但無論採用甚麼方法,都要承擔選擇方法所要求負的責任,包括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