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三宗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發展局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接獲的三宗申請,獲計劃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申請。三宗申請的公司,母公司分別為新鴻基地產、恒地聯同會德豐地產、以及新世界發展。土地分別在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約21600個房屋單位,包括約15100個公營房屋單位。 發展局表示,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2025年展開。 新鴻基地產旗下三間公司,申請將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土地,由現時「住宅(丁類)」地帶改劃作更高密度的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13萬3400平方米,7成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餘下3成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可提供約187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以及約1260個私營房屋單位。 恒地及會德豐地產旗下公司聯合提出,申請將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的土地,由現時「農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60萬6千平方米,當中7成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餘下3成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連同建議政府收回的土地,預計提供約919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以及約3640個私營房屋單位。 新世界發展旗下公司,則申請位於元朗朗屏路永寧村的土地,由現時「綜合發展區」地帶和「綠化地帶」劃為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26萬5900平方米,同樣7成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餘下3成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連同申請人建議併入更多政府土地所產生的住用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402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及約1600個私營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