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拓署研污泥卸置南丫島水域

【本報訊】土木工程拓展署研究於南丫島以西水域,發展新污染泥卸置設施。根據最新區議會文件,擬建設施對環境的影響是在可接受水平。雖然該署曾指挖掘泥坑會直接對海洋生態造成損失,更稱研究範圍屬江豚出沒水域,不過在最新文件則「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指選址非江豚主要出沒生境,而選址範圍內的珊瑚和底棲生物屬常見物種,預期不會對海洋生態造成不可接受影響。

為海事安全考慮,本港的海港航道需定期清理海床沉積物到指定卸置設施,而現有位於沙洲以東水域的污染泥卸置設施容量預計2027年耗盡。經檢視後認為,南丫島以西水域具有發展一個新污染泥卸置設施的潛力。早於2019年,土拓署曾就該項目申請環評,提交工程項目簡介,指研究範圍屬江豚出沒水域,環評會評估工程的不同階段對這種海洋哺乳類動物的影響。

此外,挖掘工程亦會令懸浮沉積物濃度短暫增加及擴散,可能令溶解氧含量減少,南丫島洪聖爺泳灘及蘆鬚城泳灘或受影響。

調整評估:非江豚主要出沒生境

最新區議會文件指出,擬建設施會由多個獨立污泥坑組成,並按實際的卸置需求,分階段推展及運作,按初步估算,每個污泥坑的使用年期約3年,視乎未來實際卸置需求,整個設施使用年期大概接近20年。而目前工程的環評已大致完成,結果顯示擬建設施對環境的影響是在可接受水平,而選址亦非江豚主要出沒生境,對水質造成的影響只屬短暫性質,與漁業敏感受體距離較遠,預期不會對漁業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