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增至51課時 涵蓋初中中史等四科

更新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建議強化《基本法》教育,包括於初中中史科預留二十四小時教授。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今年起要求中學預留《基本法》課時再有新進展,繼本報早前披露的十五小時外,中學亦須在中國歷史、歷史及地理科預留課時,令《基本法》課時增至五十一小時,其中中史科須編配二十四小時,教授「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的《基本法》序言等內容。有教師認為《基本法》與課程內容未必配合,或引起學生反感。 教育局昨向教師簡介更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逾三百人出席,「最終諮詢稿」亦首次曝光,備受關注的《基本法》課時安排上,學校須預留共五十一小時教授《基本法》相關內容,涵蓋中史、生活與社會、歷史及地理四科。當局規定所有學校須於中史及生活與社會科,分別預留二十四及十五小時教授《基本法》,即學校至少須預留三十九小時作《基本法》課時。 若學校未設生活與社會科,則須預留十五小時,以當局正編寫的「憲法與《基本法》」單元教材施教,教材將於本年中推出。連同校本自決的初中地理及歷史科,預留課時更達五十一小時。當局亦訂明中史科、生社科及歷史科,須涉及《基本法》序言及總則的相關主題。有關章節包括「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條文。 諮詢文件列明學校須加強初中《基本法》教育,要求學生掌握「一國兩制」,並強化《基本法》於生活中的應用,培養學生法治、公平、民族認同、人權等價值觀。然而,具體課程框架、各科所連結的課題,則未有詳細交代。 《基本法》課時以中史所佔比重最多,以一般學校每節課堂四十分鐘計,即三年須預留三十六節課。聖公會梁季彜中學中史科教師陳志華稱,現時中一至中二課程以古代史為主,強行教授《基本法》做法突兀,「若集中在中三講授,全年課時三十三小時之中,要抽出二十四小時教《基本法》,在正規教學上不可行,亦可能令學生反感。」 中史教師會會長李偉雄則指,雖鴉片戰爭、英國強租新界等課題可作為《基本法》的背景,但中史科課時不足下,前線教師操作甚有難度,期望當局精簡《基本法》課時要求。據悉正進行修訂的初中中史課程,雖涵蓋近代史、香港史課題,但設計課程時,未預留《基本法》課時的要求。 本身任教歷史科的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賴得鐘,認為現時初中兩史課程內容已過於緊湊,質疑如何再騰出課時教《基本法》,而《基本法》內容亦不符合歷史科的教學目標,須重新整合課程。 教育局回應指,《基本法》的學習內容早已納入中小學的學科及全方位學習活動內,全港所有中小學均可因應校情和課程發展需要推行《基本法》教育,例如按現正進行諮詢的初中中國歷史科和歷史科的建議修訂課程,教授與《基本法》相關的內容,以助學生明白《基本法》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