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樹砸死村民 承辦商拖兩月未移除 村代表致電揭部門卸責

塌下的樹幹。
塌下的樹幹。

林錦公路林村梧桐寨一名姓丘(64歲)男村民,清理大樹期間被枯枝砸中頭部,最終不治。有關樹木位處官地,屬地政總署管轄。署方8月19日曾接獲1823相關求助,並指示承辦商作出調查,惟該署直至事發後才接獲承辦商提交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稱承辦商已於8月29日視察該樹,評定該樹為高風險並建議移除該樹,根據該署指引,承辦商當時應即時處理,並須在視察後3日向署方提交報告。

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今早(3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對事件感難過,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亦就部門及承辦商延誤處理事件深表歉意。黎又透露,部門曾於9月中及本月初催促承辦商,但對方直至事發後才接獲承辦商提交的調查報告。他認為延誤是「不可接受」,署方會視乎個案嚴重程度,包括終止有關承辦商投標,以追究責任。

梧桐寨村代表丘觀連認為,過往有不少年長村民在倒塌大樹下乘涼,亦曾投訴枯枝跌落,令他們無法拜神,死者因而鋸樹,早在今年8月已投訴大樹枯萎、樹皮剝落,樹根被白蟻蛀食,質疑署方為何未有即時移除,他本人曾致電樹木辦,惟對方回應不負責處理有關問題。教育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研究講座教授詹志勇指出,從塌樹照片分析倒塌的大樹已枯死一段時間風險相當高。當局或承辦商若不能即時處理,至少應圍封不讓其他人接近。他建議當局交由一個部門集中管理樹木相關事宜,以免政出多門。

有鑑塌樹意外一再發生,東方早向政府獻「路邊樹木種植理想藍圖」,倡議馬路與行人路旁的植物栽種分多排,即使樹木倒下,塌樹既不會傷及路人,亦不阻塞交通。歸根究柢,塌樹壓傷人及阻塞道路的原因是規劃不周,高矮不分導致種下禍根,東方所獻「路邊樹木種植理想藍圖」,建議馬路與行人路旁的植物栽種要有規劃,種植樹木時共分多排,距離道路最遠的一行,如與路邊相距6米,便應種植只生長至5米高的大樹,因此當樹倒下,塌樹與道路仍有一米距離,不會壓到行人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