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高層涉違國安法案件 押至12月28日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另外,壹傳媒及已停刊的《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早前亦先後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3宗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第二次提訊,期間全部被告繼續還柙。 黎智英被控於去年7月至12月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於去年7月至今年2月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以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於去年7月至8月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李宇軒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至於前《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羅偉光、《蘋果日報》及其印刷公司,同被控於去年7月至本年4月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外4名被告楊清奇、陳沛敏、馮偉光及林文宗,同被控於去年7月至今年4月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及其印刷和互聯網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