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僱主家中猝死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

一名菲傭在僱主單位內猝死,死因庭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港台圖片)

一名46歲菲傭2016年底來港,在美孚一戶家庭工作,曾投訴工作過勞,3個月後辭職,通知期內在僱主單位內猝死。陪審團退庭商議4小時後,認為死者死因不詳,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今早總結時說,本案證據有限,死者死因不明確,陪審團可基於相對可能性考慮,如信納法醫結論指死者死於自然疾病,陪審團應裁定死於自然;如認為有其他可能原因引發死者死於自然,但缺乏證據,陪審團應裁定為死因存疑。

何俊堯向陪審團表示,要斷定死者死亡地點,急症室醫生指死者於醫院證實死亡,但有救護員等證供顯示死者送院前數小時已經身故。何俊堯引述法醫證供沒有明確指出其死因,法醫亦傾向死亡為自然發生。何俊堯亦提醒本案中部分事項未有足夠基礎,去裁定死者精神情緒壓力誘發器官功能缺失,包括案中未知死者有何功能缺失、情緒壓力有多嚴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