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相當巨額詐騙等罪成囚18年

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被控黑社會犯罪、相當巨額詐騙及不法經營賭博等多項罪名成立,判監18年。 另外,他需要與多名被告向政府賠償65億2千多萬港元的稅收損失,以及向5間博彩企業賠償約21億5千多萬港元。至於同案其他被告的刑期介乎9至15年,部份初犯者不涉及黑社會罪,判囚5個月至7年,緩刑兩年。 周焯華前年11月在澳門被捕,涉及的案件去年9月開審。周焯華被控創立及指揮犯罪集團、相當巨額詐騙及非法賭博等共289項罪名,令政府少收博彩稅達 82.6億澳門元。他於去年底結案陳詞時強調,太陽城並非黑社會,業務遍及全球多個國家,一直未收過投訴或舉報,亦無涉及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等刑事罪行,並無在內地推廣賭博,強調公司向來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