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初戀後變了!母逼拋房子繼承權

▲母怨「女兒初戀後變了」,狠斷生活費,逼拋3間房子的繼承權。(示意圖/Pexels)
▲母怨「女兒初戀後變了」,狠斷生活費,逼拋3間房子的繼承權。(示意圖/Pexels)

愛與控制之間的界線究竟該如何拿捏呢?律師呂秋遠先前曾收到一名母親的訊息,表示自己大二的女兒在交男朋友後性情大變,常常外出夜宿不回家,與母親展開多次衝突,她對此表示「會尊重女兒的選擇」,但認為自己從小呵護她到大,若到今日局面,將會收回一切金錢支援,自己的3棟房也不會給她繼承。

呂秋遠律師於臉書分享案例,該位母親說明,女兒在遊戲群組中認識一名工程師,後續發展成情侶關係,由於這是女兒的初戀,媽媽對此比較謹慎,可女兒的行為卻大受對方影響,明明課業繁忙,一周仍會撥出3天時間約會,回家後也會繼續聊天至凌晨2、3點,睡覺時則掛機,長期熬夜下身體開始出狀況,近日甚至傳訊息說「想一個人靜靜」,要夜宿在外不回家。

媽媽表示女兒在家就像大小姐,無須擔心家事、生活費和學費,僅有暑假時會為了累積社會經驗而出外打工,但自從與那名男生交往後,「原本一個優秀女孩,為何就因為交男友而完全變樣?」,不過她說明自己會尊重女兒的選擇,也會同意對方想搬出去住的意願,但相對的,她不會再負擔任何生活費,為女兒保的儲蓄險也會轉回自己名下,最後,女兒還要完全拋棄繼承她手上的3棟房子,並表示女兒若同意,將會約時間辦理以上事項。

▲媽媽認為原本優秀的女兒在談戀愛後性情大變,雖尊重對方選擇,但自己也不願在為其支付生活費。(示意圖/photoAC)
▲媽媽認為原本優秀的女兒在談戀愛後性情大變,雖尊重對方選擇,但自己也不願在為其支付生活費。(示意圖/photoAC)

呂秋遠接到這則訊息後,認為在協助處理法律問題之前,應該要聊聊女兒可能在想什麼,「嗯,其實她也沒想什麼,她就是在談戀愛而已」。她請該位媽媽遙想18歲時的自己是否曾做過一些現在看似荒唐的事,而母親這時能做的應是讓對方去闖闖看,「當她受傷的時候,你還是願意把家裡的大門打開、那盞燈點亮,等她回家,喝一碗溫暖的雞湯,不是嗎?」。此外,辦理保險相關事務無須到事務所辦理,但要求女兒放棄繼承的部分基本上是無效的,「因為你還沒過世,過世之前的拋棄繼承,任何律師都無法幫你」。

此外,呂秋遠還分享一則日本網友的故事,該人在高中過的非常抑鬱,甚至做出了輕生的行為,而在那個緊急的當下,其母現身並拿出一張「無論什麼願望都可以實現券」,而這是該網友幼稚園送給媽媽的禮物,「媽媽要他回來,A當下立刻打消念頭,從那天以後,再也沒想過要輕生」。呂秋遠最後表示「希望你能明白,什麼是控制,什麼是愛」。

網友回覆「最後一句好感人。是啊,每個人一直都在學習,什麼是控制、什麼是愛吧!其實很難分辨的」、「對於很容易親情勒索的家人真的很無奈,明明知道她是說氣話,但是裂痕真的會越來越大」、「永遠很兩難,要學、要學。今年我都七十了,媽媽還要我投票給誰...」。(編輯:李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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