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稱中二時遭當眾連摑卅巴 班主任被控襲擊獲脫罪

【on.cc東網專訊】現就讀中五的女生,聲稱4年前因沒有按指示留堂,被時任女班主任叫入學校禮堂,期間對方不停斥責她「面皮厚」,又分2次連環掌摑她共約30下,更坦言想讓全校目擊。涉案女班主任因此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她否認控罪受審,今(10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且獲批訟費。崔美霞裁判官指女事主證供存在不可能性及有違常理,不接納其證供,該案主要倚賴事主的證供,因此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干犯指稱控罪。

40歲被告張慧欣,被控於2018年11月30日,在黃大仙一間中學的禮堂內襲擊X。裁判官引述X證供指,案發時學校禮堂內有逾50名師生,X稱遭被告責罵及連打約15下,並於停頓1分鐘後,再掌摑15下才收手。裁判官指出,在X稱被告打第2次時,現場沒有老師聽到、看到且無人阻止,若在場學生見到亦應有反應及驚嘆。被告在不擔心被他人目擊及傳開的情況下,選擇眾目睽睽打X,這存在不可能性。X稱於事後返回合唱團及哭泣,X哭泣的話必然被他人觀察到,惟另一證人合唱團老師稱X當時毫無異樣。

裁判官續指X稱曾向駐校社工投訴,但該社工勸X不要將此事通知校長及報警,認為X的說法有違常理,因此不接納X證供。裁判官另指X父讓X於案發一天後返回學校及案發禮堂,及於2年後才報案,實屬不合理。

案件編號:KCCC 18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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