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泳池溺斃 2 救生員及負責人涉誤導警員 1 人今判社服令

女童泳池溺斃 2救生員及負責人涉誤導警員 1人今判社服令

警方於去年 9 月接報,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懷疑遇溺,送院搶救後不治。經調查後拘捕該泳池負責人及2名救生員,指3人涉嫌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1名救生員當值,控告3人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1名救生員在2星期前承認控罪,於今早(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和沒有刑事記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出被告在今次事件中反省和有悔意,因此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朱禮言早前承認的案情指,2021年9月22日下午,本案7歲女死者一家到帝琴灣凱琴居探望朋友,其後死者父親的朋友帶死者和另外4名兒童到會所泳池,一行人在淺水區玩耍追逐。約6時許,死者母親在泳池嘗試尋找死者時,發現死者失蹤,一名男泳客其後在池底發現失去知覺的死者。死者由救護車送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後證實不治,驗屍報告指死亡原因為遇溺。

警方同日晚上到案發泳池調查,朱向警員聲稱事發時另一名救生員在泵房檢查。其後朱在錄口供時,亦作同樣說法。惟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另一名救生員當日在另一個泳池當值,當晚6時半才到達案發泳池。朱於同年11月4日被捕,在警署進行警誡錄影會面時,朱將事件和盤托出,承認在案發當日向警員說謊,當日5時至6時半,只有他一人在泳池當值。警方檢驗朱、另一救生員及泳池判頭的手提電話時,又發現3人透過WhatsApp「夾口供」。

案件編號:STCC 426/2022

朱禮言承認誤導警方罪,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朱禮言承認誤導警方罪,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