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自小遭棄養 拒為親弟買樓 父母入稟索50萬「贍養費」

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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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近發生了一場「家庭倫理狗血大劇」——一名29歲姓張女子自2歲起被父母寄養在姑姑家中,直到近年事業有成,為表弟買樓作為對姑姑一家養育之恩的回報後,一直不聞不問的父母終於現身,要求張女為唯一的親弟弟買樓。張女明確拒絕後,父母竟告上法庭,向其索取50萬元(人民幣,下同)「贍養費」。

廣州市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廣州普法」昨日公開案情,指張女2歲被送到姑姑家中居住後,父母經濟情況愈來愈差,就無再接張女回家,而且很少與張女聯絡。張女萬沒想到,一直相當陌生的父母,竟在知悉自己為表弟買樓後,也要求自己為親弟弟買樓。張女斷言拒絕後,父母卻入稟法院,指張女投身社會後未曾贍養父母一分一毫,要求張女按每年5萬元「補回」共50萬元「贍養費」。

內地《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不過,法院指出,原告雖然年事已高,但有退休金,足以應付生活所需,並不屬「生活困難」,而原告明言索取贍養費的目的是為兒子買樓,就算子女確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兒子已是成年人,原告不應將買樓壓力以撫養、贍養之名附加予被告,且考慮到原告未盡到撫養被告的義務,被告需付的贍養費,應按被告實際情況,與原告酌情商定,故駁回原告的訴求。

慈 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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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建議姑姑索撫養費

內地網民幾乎一面倒支持張女,紛紛炮轟張女父母「重男輕女」、「自私」、「只生不養不叫父母」、「現實版的吸血鬼」,認為「要不是女兒有出息了,這父母估計都不會認這個女兒了」,又稱「建議姑姑去起訴,要他們先付清姑娘的撫養費」,並指「對付這種人『只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張女馬上掏出在外欠條100萬,希望由父母或弟弟協助償還」。不過,也有網民聲稱「百善孝為先,百孝順為先」,呼籲張女「換位思考」,稱「血濃於水呀!父母的生育之恩必須要報的……你父母跟你要50萬不多呀,並且你肯定會有50萬的,因為你給你表弟買了房子。父母當然會心生嫉妒的」。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中國/姐姐自小遭棄養-拒為親弟買樓-父母入稟索50萬-贍養費-/338008?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