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已未死?

相信百份之九十九的人買月巴氏的《娛樂已死未?》是因為 Mirror+Error 現象,撐 Mirror+Error 等於撐自己,他花了 20頁寫姜濤寫 Edan 寫 193 寫自肥,唔係唔買呀?

但結果,我覺得最好睇係寫阿叻寫唯唯寫曹永廉寫陳偉霆。「必需講明,這本書由始至終談的都只是娛樂和流行文化,被不少人睇死的香港娛樂和流行文化——你說死到直,卻還是有班人生勾勾的人,留下來,努力奮鬥。」月巴在後記中寫道。

補充一句:也有一個死肥仔,留下來,努力書寫。


先旨聲明:我識得月巴,訪問過他一次,跟他曾經在同一本雜誌工作(雖然好似得嗰個零月,寫嘅嘢唔同),但他唔識我。我有 follow 佢 Facebook,但佢沒有 follow 我,我有睇佢寫電影,但佢寫電影好多時我從沒看過,例如:有幾多人睇過《陰陽錯》?但佢寫電影,沒有歷史幅度流麗感性,也不及家明的學術和專門,又不是畢明般神婆,卻有一種貼地、直接的見解和共鳴,好睇喺邊唔好喺邊,又幾中喎。


《陰陽錯》

我知月巴在一本旅遊雜誌做文化版,但那本文化雜誌更像娛樂雜誌,月巴訪問娛樂圈人,又能把他們寫成香港流行文化的論述;同一情況,在免費報紙專欄「浪漫月巴睇2000」,表面寫影評和樂評,但又寫出一種香港娛樂不只是娛樂,也是一種香港價值觀的投射和寄托的載體。
就像寫 Mirror〈青春十二面鏡〉:進入一個無夢時代。夢,是美好的可能;一旦無夢,代表再沒有可能邁向美好,而最應該有夢的人,是年輕人……
呢點你睇唔睇,自己選擇,但夠膽題目是〈為阿叻平反〉,我真係想知月巴點樣將謬論合理化。他寫:我認為我有需要代入阿叻本人——以一個「阿叻 Mode」去思考,結果是:「不要理,做一個叻人,是不需要講良知,不需要理會是非黑白,總之把口話乜就乜……在他的世界中裡,他永遠是對的。」

月巴是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畢業生,1996年以作品《少年》獲得第24屆青年文學獎小說高級組冠軍。

書本分為6個章節,從〈過去〉寫到〈紀律〉寫到〈電影〉寫到〈電視〉寫到〈Mirror+Error大現象〉,到最後〈堅持〉。

感謝每一個還在堅持的人。

月巴跟流行文化跟得好貼。

一篇文章寫 10 點都幾難,但月巴好似很容易。

撰文: SL @weakchick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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