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舍職員涉非禮8歲女舍員案 官存疑點判被告無罪

家舍職員涉非禮8歲女舍員案 官存疑點判被告無罪

六旬兒童家舍男職員被指非禮8歲印度籍女舍員,包括強吻她,及脱去2人的褲子、用下體觸碰女生陰部。被告否認2項非禮罪,案件今天(1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練錦鴻裁定指控表面證供成立,亦指受害女童作供時給予清晰證供。惟女童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情緒極之激動,雖然練官不認為她有說謊,非禮事件亦很有可能曾發生,但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60歲被告馬宏輝,案發時在涉案家舍任職。他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指他分別於2020年5月某天及6月某天,在某兒童家舍猥褻侵犯女童X。X昨天接受辯方盤問時,辯方展示一些圖畫,寫有「I love you Vincent uncle(被告)」,質疑這是X的心聲。X則表示當時「唔知做緊咩嘢」,更顯得情緒激動而需休庭。練官昨一度問到控方,是否仍堅持控告被告。惟控方今天索取指示後,決定繼續控告。練官則指出,檢控是律政司的決定,但他關心的是女童X表現不穩定,繼續審訊可能令她的創傷更嚴重,練官又直言根據女童表現,她明顯受過創傷。

法官練錦鴻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則選擇不作供。練官裁決時指,案件涉及2項猥褻侵犯罪,X案發時年僅8歲,被告則是兒童家舍中唯一的男僱員,雖然X在主問階段清晰交代事件,惟本案是一宗刑事案件,任何證人均須接受盤問,法庭亦在毫無疑點下證實被告有作出猥褻行為,而X在盤問時的激動表現,令法庭不能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接納其證供。練官重申並非認為X有說謊,事件亦很可能曾發生,但他「唯一決定就是撤銷本案」,判被告無罪獲釋。

案件編號:DCCC 78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