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鴻萍逃稅原定今判刑 官今稱「睇錯日子」押後1周

寇鴻萍今天獲准保釋至下周五判刑。
寇鴻萍今天獲准保釋至下周五判刑。

1982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她經審訊於上周五(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須還押懲教署看管,以索取背景報告。案件原定今天(22日)判刑,不過今天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表示,上星期「睇錯日子」,下周五(29日)才是正確的判刑日子。寇鴻萍的代表律師今天為她申請保釋,獲裁判官批准,她須交出5.5萬港元保釋金、每天到灣仔警署報到、居住在報稱地址,並要與感化官確保背景報告進展順利。

現年60歲的被告寇鴻萍,被控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虛假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在2010至2012年期間,3次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及在2012年,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份別獲9.6萬港元薪金。

坐在犯人欄的寇鴻萍今天身穿西裝外套、蓄短馬尾應訊,精神不俗,並與坐在公眾席的丈夫揮手示意。她獲准保釋後點頭示意,並以OK手勢向律師確認保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