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判很輕 都一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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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今次是首宗立法會議員在履行職務期間遭到檢控,亦是首宗由特首出任控方證人的案件。場外有約六十至七十名支持者撐場,包括新任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熱血公民首領黃洋達、副主席鄭錦滿,而庭內公眾及記者席座無虛席。 指是政治審判 黃毓民聽畢裁決後在庭外指,對判決不服,下周二判刑就算很輕,都一定會上訴,他指本案不單是政治檢控,更是政治審判,而上訴是司法抗爭,亦是為日後的議會抗爭,不可讓今次案件成為案例。 黃毓民用一套美國電影《Find Me Guilty》比喻自己的抗爭行為,講述一個專門針對黑社會團體法例的官司,其中主角認為法庭不公道,他決定由他一個人承受,在聯邦法庭中表示:「find me guilty, let my friend home.」(判我有罪,放我友回家。) 公眾席有人罵粗口 而在裁決期間,公眾席有人一路聽一路歎氣,其間更有用粗口輕聲罵,但沒有影響裁判官繼續宣讀判詞,直至庭上有公眾大叫:「掟杯又唔係掟人」,裁判官即時停下,回應說:「其他人不要阻礙法庭運作,否則會叫庭警請你離場」,但至裁決完畢都未有公眾人士被逐。記者 潘琪慧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