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工廈天台僭建 業主違反3張清拆令被罰款近18萬

【on.cc東網專訊】一名業主因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3張清拆令,第4次被檢控,並於本月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約18萬港元。

有關僭建物位於新界屯門建泰街一幢工業大廈三個面積合共約460平方米的天台僭建物,以及一個於天台樓板開鑿的僭建洞口。

屋宇署指,有關僭建物事先並沒有獲得批准及同意,並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屋宇署曾先後3次向業主提出檢控,並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約九萬港元。然而,該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第四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於本月15日再次被定罪及罰款共179,200港元。

屋宇署續稱,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勸喻業主盡快遵從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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