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收回學生會會址 修葺後接受所有學生組織申請使用

【on.cc東網專訊】繼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會址被大學收回之後,嶺南大學學生會今日(9日)表示,收到總務處通知信,終止學生會與校方於2019年簽訂的《場地使用協議》,並須在5月7日前撤離所分配的辦公空間。嶺大回覆時指,收回現時授權學生會使用的所有地方和設施後,校方將進行修葺工程,其後所有學生組織都可向大學申請使用相關地方和設施。

嶺大學生會今日表示,收到總務處通知信,指學生會須在5月前撤離所分配的辦公空間,即最少包括劉李婉嫻康樂樓2樓中庭、學生會代表會、幹事會、編輯委員會辦公室、各屬會會室及沖曬房。

學生會又指,大學會將有關空間進行翻新及擴建額外的辦公空間,並分配這些空間供所有學生團體使用,所有學生組織都可以向大學申請辦公空間,而學生事務處(OSA)將提出空間分配建議予大學管理層批准。

學生會指,學生事務處會委託學生會諮詢轄下各組織的意見,稍後校方會邀請學生會討論工程後的辦公空間分配,以向屋宇署申請入則及改則,預料工程會於今年中展開。

嶺大回覆東網查詢時指,大學於2019年1月與學生會簽署授權使用大學設施的合約中有1項條款,任何一方可在3個月前通知對方終止合約。

大學昨日(8日)知會學生會校方根據該條款終止該合約,並收回現時授權學生會使用的所有地方和設施。大學會修葺收回的地方,並會加建樓層,以提供更多地方作學生活動和教研活動之用。工程完成後所有學生組織都可直接向大學申請使用相關地方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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