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港鐵站外藏雷射筆索帶 被控藏武器等罪受審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0月13日全港多區發生示威衝突,1名工程師當日於黃大仙港鐵站外,疑被搜出雷射筆及膠索帶,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意圖損壞財產2罪。案件今天(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莫子聰在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並把案件押後至明天(20日)續審,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4歲男被告陸建希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港鐵黃大仙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管有1包膠索帶,意圖用作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搜出涉案物品的警員供稱,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他身穿防暴裝束在黃大仙港鐵站一帶巡邏,在港鐵站E出口見到另一警員截查被告,他便上前協助同袍作搜查,在被告左前褲袋搜出1支雷射筆,及在被告1個黑色袋內搜出1包膠索帶。警員指在搜查完成後向被告查問,被告沒有正面回應,所以在未有足夠理由相信被告是合理攜帶上述物品的情況下,宣布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25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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