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大廈怪招抗光污染

市政大廈怪招抗光污染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本港立法監管光污染無期,惟亂用怪招抗光,隨時變光害「幫兇」!食環署轄下旺角花園街市政大廈,疑受對面食店的LED光管招牌,發出超標逾二十倍的刺眼閃光滋擾,保安員投訴無門,竟在玻璃門亂貼「錫紙陣」自製反光板,卻可能反射光,影響駕駛者釀意外,更有礙觀瞻惹途人笑柄。 光污染「無王管」,食環署被指「戇招」抗光害。該署轄下旺角花園街市政大廈、位處快富街的出入口,對面有一家新開業的食店,裝設了LED光管招牌,發出閃爍躍動燈光吸引食客,加上店方二十四小時營業,招牌從無熄燈時間。 據了解,由於市政大廈的出入口裝設落地玻璃門,即使與食店相隔距離三米,仍被強勁閃光經玻璃照射入內。有保安員透露,不少街坊買時,均埋怨閃光刺眼,而長駐崗位的保安員更是首當其衝,飽受強光滋擾,弄至雙眼刺痛、狂飆眼水,嚴重時甚至感到暈眩。 早前,保安員向部門投訴,但一直未獲理會,遂自行到有關食店交涉,要求店方縮減招牌的亮燈時間,無奈被人以新開業宣傳為由,斷然拒絕。保安員為了抵抗光害,唯有在玻璃門的上方張貼大幅錫紙,自製反光板自救,惟有礙觀瞻,引來途人議論紛紛。 記者曾到現場視察,發覺有關LED招牌的燈光強烈刺眼,當進入市政大廈大堂,隔玻璃門望向該食店,仍可被招牌的閃光影響,雙眼刺痛和略感頭暈。記者其後以檢測儀器,先後在該食店的招牌底下,以及在市政大廈門外,量度閃光強度,檢測結果分別高達六百一十四勒克斯及一百九十二勒克斯。 根據國際照明委員會的戶外燈光指引,燈光影響限值限定為二十五勒克斯,即檢測結果分別超標逾二十三倍及六倍多。有保安員驚聞結果,慨歎光害嚴重卻無人理,至本報將個案轉交環保署跟進後,始見該署人員到食店了解及作出勸喻。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人員已向相關食店負責人建議,在不需要時關掉燈光裝置,並適度調節燈光的強度,以減少對鄰近人士的影響。管理市政大廈的食環署則以涉事食店屬私人物業,及光害由環保署負責為由,拒對事件作出回應。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認為,招牌的閃光可增加眨眼次數,影響駕駛人士,加上錫紙反射燈光,駕駛者受左右夾攻,雙眼更易疲累,他建議可戴太陽眼鏡護眼。